2009年6月4日

媒體應該懂得節制

  中天、中視變更董監事案在中時集團運用其龐大的媒體資源猛烈砲轟後,終於有民間媒體觀察團體受不了,跳出來講話了,要求民眾拒看中天、中視、拒買中時。身為一個中時的愛用者,維多也認為中時集團這次是過火了。


  從上個星期四開始,中時集團因為不服NCC的7條附款,大動作地在中視、中天、中時等自家媒體予以砲轟,更動用其所有累積的政界人脈,讓邱毅、朱鳳芝、費鴻泰、鄭麗文等一干與其關係良好的國民黨立委幫忙出頭,公開痛斥NCC違法,甚至揚言要在立法院提出NCC委員退場機制,我認為這才是真正的目無法紀、恫赫政府。


  NCC身為一個獨立機關,應獨立行使職權,當初設立這樣一個獨立機關的目的,就是要避免受到黨政軍之影響。旺旺集團不但連續在自家媒體上猛烈攻擊NCC處分違法外,更在平面媒體刊登半版廣告,硬槓NCC委員,甚至個別點名,企圖對委員造成壓力,同時所有報導都是一面倒地維護自身利益,根本遑論「平衡報導」,從社論、特稿、評論全部都在指摘NCC的不是,想要形成輿論壓力,迫使NCC取消所有附款。


  維多認為,這次NCC的決議或有爭議,具有討論的空間,而這是一個行政處分,同樣是那句老話,當事人如有不服,仍應循訴願、行政訴訟途徑提起救濟。公然挑戰公權力,對「獨立機關」進行「文攻武嚇」,老實說就是文化流氓,跟那些我討厭的流氓政客沒有兩樣。他們這樣的作法,不僅傷害NCC的獨立性及權威性,更破壞中時集團在一般人心目中的形象。


  媒體常常掌控議題設定的權力,他們透過特定立場的角度,去傳遞他們所想要告訴視聽大眾的訊息,也因此媒體應該自我體認到他們重大的社會責任與公共性。也就是說,媒體既然自詡為「扒糞者」、「第四權」、「無冕王」,就應該體認自己的責任與行為分際,不要平時道貌岸然,到了維護自身利益時,各種扭曲、窄化、一元的報導言論紛紛出籠,尤其在此時此刻,豈不更加坐實NCC委員「賣米果的不懂媒體」之語?


相關新聞報導: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9/06/04/91-2459845.htm